113年萬安演習,演習代號:萬安47號演習。
演習期程表及各場域防空疏散避難指引資料雲端下載

北部地區
113年7月23日(星期二)|13:30-14:00實施,演習時間為30分鐘。

演習須知
■ 聽聞防空警報(或接獲手機告警訊息)時,應依警察及民防執勤人員引導,就近實施疏散避難
■ 緊急警報音符:長音15秒、短音5秒,各音節間隔5秒,連續3次,共115秒
■ 解除警報音符:1長音90秒
■ 未配合演習管制及演練,依民防法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按疏散避難指引規定,觀展觀賽分類之戲院、電影院、集會堂、展演場所及其他類似場所,應配合事項如下:
1.室內、外活動項目暫時停止。
2.場所工作及服務人員場所工作及服務人員應協助室內人員就近尋找堅固且遠離窗戶區域(或地下室、防空疏散避難設施)實施疏散避難。
3.因配合演習而暫時停止,將可能危害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或其他必要之行為,均不受演習管制。